慈善公益报(本报记者 艾捷 通讯员 黄彬)日前,《湖北省慈善条例(草案)》立法座谈会在湖北省慈善总会举行。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、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孟志强出席座谈会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领导以及6家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。
在听取各慈善组织关于《湖北省慈善条例(草案)》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后,陈洪波发表讲话。他指出,湖北地方慈善立法工作经省民政厅、省慈善总会等积极推动,由省人大于2019年启动立项工作,经过前期条款起草、实地调研论证、征求各方意见,在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首次审议了《湖北省慈善条例(草案)》。此次座谈会,是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开展的首次立法调研活动,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慈善立法工作的重视。
陈洪波强调,《湖北省慈善条例(草案)》就《慈善法》而言,具有补充性、务实性、执行性的特点。通过着眼政治、法治、德治三个维度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,依法践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,有效实施《慈善法》,弘扬慈善文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。认真做好《湖北省慈善条例》立法工作,对促进湖北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孟志强主持座谈会并参与讨论。他指出,当前慈善事业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,推动《湖北省慈善条例》的出台,是在《慈善法》基础上的加强与创新,体现了湖北在慈善事业发展中敢为人先的精神,也将为推动湖北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系统的法律保障。推动地方慈善立法,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对慈善组织“以促为主、促管并重”的原则,希望能够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,进一步加大对爱心单位、爱心人士的表彰力度,营造“参与慈善光荣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当天,与会人员围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、完善慈善政策、规范慈善活动等进行了充分交流探讨,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《湖北省慈善条例(草案)》提出了具体建议。
湖北省慈善总会驻会副会长贾虹、马京芳,秘书长康锋参加座谈。
编辑:江楠 审编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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